我還想說幾句,但那個王所長大手一揮,另外幾個警察就把大勝、保國、宋安和我四個人往樓梯口推去。
沿著樓梯向下走,一會兒是滿地踩扁的綠豆粒,一會兒是滿墻滿地的白泡沫,一會兒又是一地的煤泥漿,簡直像發生過二次大戰一樣,一片狼籍。
很小心地走到樓下,警察押送我們走出街口,登上臺破舊的警車,風馳電掣地離去,還給我們警笛開路的待遇。
到了派出所,我們被關起來,足足兩個多小時后,才有警察拉開門,把我們四人逐一帶出去問話。
我們都老老實實地把我們從飯店出來后怎樣遇到這幫歹徒,怎樣逃跑,怎樣退到了民居的天臺上,最后那幫歹徒又是怎樣一哄而散的所有細節都說了,尤其突出的重點是:我們是受害者。
做完筆錄,王所長微笑著義正嚴詞地說道:“同志,你們說的我不是不相信,但最重要的是證據,要有證人,你們說的歹徒我們一個也沒看到,但是,所有證物都在,那些煤呀綠豆呀,都是人民的私有財產,滅火筒是公有財產,是用來維護公共安全的,現在都讓你們給破壞了,你們這樣是擾亂社會秩序,知道么?”
“但我們才是受害者呀,差點連命都沒了……”
宋安才辯了兩句,卻被王所長打斷了,他有點生氣了,“同志,覺悟提高一點行不?都什么時候了?凌晨三點了!我們人民警察還有很多事要干,社會還要我們來維持穩定!”說罷,像努力平息了怒氣,他才繼續道,“按章程來說,你們是要按擾亂社會秩序,破壞、侵占公私財物來處理的,念你們是初犯,罰個款算了,嗯,加上在醫院為你們的朋友墊支的藥費,總共一千五百元,快打電話叫家人、朋友來交錢吧,交了錢就可以離開,小張,這里的事情留你來辦。我去資料室備備案,沒事不要找我。”說完,撇下我們走出門去。
我正要起來留住他論理,那個叫小張的警察一手壓在我的胳膊上喊道:“同志,老實點,不要胡來!快想想誰可以幫你們送錢來才是正著,否則就等著蹲大牢吧你。”
想不到“四人幫”一倒,改革開放才剛開始,這里的警察就那么黑,一心只想著創收。一千五百大元呀,不是個小數目,當時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才六七十元。
我們四個面面相覷,大勝說他手頭上最多只有五百,再借也借不到千五呀,找老板要問題不大,但他剛去了外地,也不知道什么時候才回來。我們另外三個更是一窮二白了。
突然,我想到了國宇,想來這哥們或許可以幫忙,于是我叫了那個小張警察過來,說要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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