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器廠作為社辦企業,屬于集體經濟,搞計件工資,甚至車間承包,完全不違反政策。
而且我國的經濟分配形式本來就是各盡所能,按勞分配。
但是木器廠這些年的經營模式,完全違背了這種分配精神。
使得每一個勞動者在工作中都沒有盡其所能,更談不上按勞分配。
干多干少都是一樣的工資,誰又愿意多干活呢?
要想調動工人的勞動積極性,就必須按工計酬,多勞多得。
工人付出的每一份辛勞,都是在為他自己干活,多流一滴汗水,就意味這自己多一分收入。
這樣的情況下,工人干活還需要督促嗎?
油漆一件家具的酬勞是固定的,還會出現四個人協作刷漆的情況嗎?”
蘇致祥長時間地沉默。
他覺得自己已經被說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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