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美、韓日這些國家,之所以外包產業很流行,很多時候是法律體系太健全。遇到一個新項目的時候,自家員工人手不夠,這個時候,要么招聘來更多的員工,要么把項目外包。
相比之下,還是外包更劃算。
把員工招聘過來容易,一旦項目失敗或者業務調整,把這些冗余的員工解聘可就難了,要賠付一大筆錢才行。
發達國家的那些大公司,輕易不會為了一個不確定的項目來招聘,成本威脅太大。
國內的IT行業現狀不太一樣,外包訂單主要在國企那里,民企一般都是在“自主研發”,自己招人自己做。
除了國企的競爭力有限,找不到太優秀的人之外,就是規章制度的完善了。
在這方面,國企絕對是行業標桿,招聘了一個員工,可能工資不算太高,但工作合同的保證絕對是有的。如果國企裁員,那賠償機制基本上跟國外的公司差不多。
相比之下,民企就沒那么規矩了。
換句話說,絕大多數守法守規的民企,根本就沒法活,他們只能游走在灰色地帶。民企可以很隨意的招聘,然后很隨意的解雇,合同保證什么的想都別想。如果不需要支付這部分勞動法保證的解約金,一番計算……好像“自主研發”比外包更劃算!
那就自主研發好了!
失敗了,大不了就都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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