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多數的IT公司來說,處理手段是第一種和第二種,兩者差不了多少。互聯網公司都是輕資產,資產價值遠遠低于市場價值。
紫微星還算人道的,是以第三種方式對待離職員工,按照原始出資比回購。也就是說,員工當初花多少錢買的,公司就花多少錢回購,誰都不吃虧。
哪怕是微軟、谷歌、亞馬遜這種大公司的員工,也很難對違約跳出合同的員工執行第四或者第五種方案。
所以這就大大增加了IT行業的挖人難度。
挖人公司必須要開出遠高于其自身價值的籌碼,說不定還要有一定的離職補償,來彌補其損失。
王星笑道:“是真不需要花錢,我這次挑選的,主要是一些應屆畢業生,以及在小企業入職未滿一年,在大企業合同即將到期的人。不會有什么跳槽障礙。”
“小企業是怎么回事?”
“在小企業入職未滿一年,即便能拿到期權也微乎其微。而且,硅谷的競爭同樣很激烈,小企業能不能活,還是個未知數。企業死了,期權就一文不值。還不如回國加入紫微星,有穩定的期權可以拿。”
“嗯,有道理!”
周不器非常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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