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幼崽是十分狡猾的。他們會用眼淚藏起污穢,讓人以為看到了世間的美好。
然而在場的均非人類。眼淚給予不了他們任何感觸。反而,那副又哭又喊的模樣只會被作為犯人的抗辯。
因為拿不出證據、因為謊言被戳穿而惱羞成怒、上演的一場鬧劇。
唯有祭司在幫他說話,“你只能證明人類存在犯案的可能性,不能否定神明的存在!世界存在許多可能,你不過將其中一種可能性放在了臺前。但是,你能拿出么?你能拿出否定神明的證據么?拿不出!因為神明是真實存在的!神明的仁慈也是!”
瀆神者攤開手,“確實,想完全否定神明的存在幾乎是不可能之事,那是惡魔的證明。正如下水道的老鼠無論怎樣去除都會留下種子那般,生命力旺盛得可以。從某種程度上,也可作為永生吧。但是啊,祭司大人,法庭上講究的是證據。”
它手一指,“您倒是拿出證明神恩的證據啊!除了謊言您什么也拿不出來,沒有物證、沒有人證、只有一個為掩蓋罪行而滿口胡言的犯人。在座的諸位,犯人的言論可以作為證據么?犯人的信用可以作為證言么?不能!所以!拿出來吧!若您能拿出足以服眾的證據,我尚且可以將您作為對手,否則,就是狡辯!語言的力量是多么蒼白,沒有事實的言語全、部、都是謊言!”
“那你怎么解釋我提交的證據,映入眼中的神明身姿確鑿無誤地站在花園里!唯有孩童才能聽見的神音并非虛假!”祭司說,“而且!被法庭接收的只可能是真實!我駁回你有關自言自語的荒謬之言。花園里確鑿無誤,神就在那里!沒有任何虛假!”
“有什么人自稱為神,誘導犯人殺人。”
可以在法庭上被呈現的證據只可能是真實。瀆神者可以對此進行解釋,卻無法否定證據的真實。因此,它先前所說的自言自語的言語只能給予精神上的刺激,不會作為指證的推理。不過,本次的指證之言與之前相比實在過于蒼白無力。
因此,祭司很快抓著這點漏洞企圖自瀆神者的槍林彈雨下挖出一條安全的地道。
證明神不存在屬于惡魔的證明,可證明神的存在也是。惡魔的證明可以作為辯論的不敗之棋,可法庭上講究的是證據!惡魔的證明不會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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