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楊懷朔猜測,他認識自己。之后博瓦迪亞拒絕握手的動作更令他確認此猜想。
哪怕不是兇手,也跟自己是一路人。只有博瓦迪亞明白他握手是為了摸骨和指紋。
每個人的手都會存在一些細微的差別,一個人再怎么偽裝,也很難改變自己的骨骼、皮膚和指紋。所以大多數的推理作品,都會用手套來掩蓋指紋,甚至會刻意忽略體型上的描述。比如說相當出名的拼尸體事件,作者會告訴你怎么拼到其他尸體上,兇手把誰誰誰的頭接到誰誰誰的軀干上,卻不會告訴你為何在場人沒一個真正去檢查每個尸體身上的細微差別。就算體型、身高再像,身上的贅肉呢?難道也是一模一樣嗎?身上的痣呢?一顆都沒有嗎?切傷口的痕跡呢,難道都能完美對準嗎?都不會告訴讀者。仿佛每具尸體都是由同一種材質打造的塑像,拆拆卸卸,可以完美拼合。
若讀者細問,他們會回答,看到死人了,所以心慌了,沒有仔細查看。
然而作者卻往往會在兇案開啟的前夕,“不自覺”地透露著,你看,這位人妻的右臂上有顆痣,她女兒的左臂上也有一顆。于是讀者恍然大悟,猜到以后這顆痣一定會派上用場。
所以每個偵探都會熟讀推理,可如果按里的描述進行推理,則是毛頭小子。
楊懷朔當然不會犯這種經驗主義錯誤,所以他仔細確認了,在場人的一些特征。王一玲的手細長,可由于中指左側有繭,應該是個筆手。兩兄弟手指觸感很像,哥哥略微粗糙,是工作緣故。
至于那一家三口,小孩子不用管,想也知道李銘無法偽裝成一個嬰兒。而開始育兒的父母跟青少年的身體會存在明顯差別。母親會由于作息紊亂,出現浮腫。父親長期抽煙,身上一股煙味。
所以楊懷朔根本沒必要再去與他們一一握手。那個男人一看就不是個脾氣好的,他犯不著湊上去。
客車緩緩停下。坐在最前列的兄弟倆先行下車,此時是下午4時35分。
程光習慣性環顧四周,疑惑道,“唉?怎么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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