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位前。
留著八撇胡,尖臉猴腮,看上去有些狡詐的老板,對著一名停足看熱鬧的青年說道:“兄弟,玩玩嗎?玩玩去上班也不遲,二十塊錢十個圈。
都是些小玩意兒,但是可以送孩子,送女朋友,送老婆呀,你看這些小玩意兒多可愛。”
“不用了,我就看看。”
青年搖了搖頭,開玩笑,二十塊錢也是錢,他一個小時都賺不到二十塊錢。
這些小玩意兒頂多就值幾塊錢,批發價甚至幾塊錢都不值,還不一定能套中。
距離稍微遠一點的價值高,可惜想都別想了。
那是老板用來誘惑人的,如果輕易能套種,人家也不用做生意了。
“好吧,你們玩嗎?二十塊錢又不貴。”
老板沒有強求,畢竟現在是法治社會,強買強賣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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