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勛霍殷和他不一樣,他們生來就出生在顯赫的富貴之家,享盡人間榮華富貴,顧琛也比他好,即使是一個私生子,那也是富商的兒子,除了名譽,他從來不缺少吃穿。可是只有辛奕,他生來就是與暴力為伍。
他記得他第一次吃到一頓完整的飯是靠拳頭來的,是他十二歲的時候,他打死了兩條餓了好幾天的狼狗,然后被路過的黑老大看中,賞了他一頓飯吃。
黑老大一臉輕蔑地指著他說是個好苗子,養著以后大有用處。
然后辛奕就被人帶到地下黑市,一起的有好幾個和他一樣大的孩子,這里是黑市,聯邦最黑暗的地方,他記得和他一起的孩子有的被割了器官販賣,有的被打殘了去乞討。
唯獨他,他抓住了最重要的機會,他跟黑老大說他想活。
后來他被人弄去打黑拳,一打就是十年,期間斷過肋骨,被人打倒半年下不來床,嫉妒她的人還曾趁他病過卸了他的手,這是家常便飯,他想活,他想吃飽飯,有衣穿。所以辛奕知道自己不能倒下,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世界上沒有可以依靠的人,只有自己。
后來他就知道了,暴力帶給了他一切,因為拳打得好,他被黑老大帶在了身邊做打手,再后來黑吃黑,他看到了更多,欲望也變得更多,吃飽穿暖不再是人生追求的目標,他有了更大的目標——權勢。
為了權勢,他曾掉過半條命。
辛奕見過太多黑暗,他的人生里充斥著暴力和血腥,溫然不一樣,他很美好,帶著辛奕從來觸及不到不到的另一個世界的氣息,他貪戀溫然身上的味道,所以面對溫然,他認為他已經做到了最好,他把自己認為最柔軟的情給了他,可是沒有,沒有他預想到的東西,這一次,暴力并沒有給他帶來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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