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風華60
謚號這個東西,后世的人是壓根無法理解這個東西有什么好爭執的。可其實,這玩意在任何一個朝代,都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林雨桐腦子里轉圈圈,想著這個事該怎么辦。這真不是一個信口開河,嘴炮一開就能隨便去懟的事!
因為每個朝代在律法上對此都是有規定的,它也有完整的規章制度。周禮這個東西,一直延續,錯了禮,便是違了綱紀。像是后世說的《謚法》,它的全稱是《逸周書·謚法解》。歷朝歷代,你制定謚號,不能違背了這個呀!人家就規定了,說是勤學好問,博聞多見,謚號可曰文;而博聞多能,聰明睿智可曰獻。
就是如此給你規定的。
《禮記正義》中又有話說,說是:謚者,列平生德行,而為作美號。
放在唐朝,自有唐以來,便在《唐六典》中也有規定,說是凡是王公以上擬謚,皆跡其功德而為之褒貶。
一般官員,三品以上,人死后規定里是得給個謚號的。
這也是法度!
在而今坐的姿勢不對都會被說無禮的朝代,那你說謚號這個重要不重要?!
其實不止唐和唐朝以前如此,之后的朝代幾乎都一樣。像是宋仁宗,想給他的老師上一個好一點的謚號,禮官不同意。說他的老師是個小人,官家想給好的謚號,這就是天子私恩,敗壞的是朝廷的法度。而且人家說了,謚者,有司之事!啥意思呢?就是擬定謚號,有相關的人擬定,皇上只有最終選擇權,沒有擬定之權。
也就是說,謚號得大家公評這個人的是非功過,而不是皇上一言能定的!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