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擔心安全以外,事情再復雜,在四爺看來,這其實是說扔開就可以扔開的!你有萬千財富,我不動心;你們有多少愛恨情仇,我不摻和。那跟我有啥關系呢?
要熬藥,酒店不行呀!還是得趕緊弄自己的房子。
要買房了,突然發現兩人在京城買不了。
兩人都不是京戶,也沒有連續五年的納稅證明,所以,這個房子該怎么買?而今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桐桐正式入國家隊,這算是有單位的。單位在京城,戶口就會遷過來。一單遷過來,就符合購房標準。
或者是,桐桐高考結束,自己讀研,直接把戶口遷到學校,這算是在京集體戶口。集體戶口也是可以買房的。
但是現在,真不成。
桐桐的戶口倒是容易,但得吳云幫著辦。四爺的意思是,他請律師,只要吳云簽字,有律師來回幫著跑,不要吳云顛簸。
吳云覺得戶口其實是小事呀,明珠的戶口不比京城的戶口含金量低呀!干嘛總要撲騰著換戶口?買房子嗎?
“要房子呀?早說呀!沒限購的時候就買了呀,我又沒有多余的開銷,鋪子和酒店的利潤,攢著沒啥用的嘛!我又不懂投資,要么買成房子,要么就攢了金貨!哪里就沒有你們住的地方了……我叫人給你們騰地方……”
不著急!四爺只能說不著急,與其要你的房子,那我還不如等等,等桐桐忙過這陣再說!買房子再著急,不在于這兩月呀!那怎么辦呢?租房子唄!租個新一些的公寓,應該也能過度。
桐桐放下電話,都不由的悵然,回來了,京城沒落腳的地方。這事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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