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吧,租了簡單的收拾一下能住人就行,住上半年,高考結束之后,就可以換個地方生活了。
徐家峻在這事上非常利索,第二天就帶著律師過來了。
林雨桐把記賬本上得來的數字,還有那一套房子,都退還了回去。
徐家峻看著那有零有整的錢數,跟林家老兩口子生活了十五年,六歲之前的沒記,從七歲到十五歲,孩子吃飯、穿衣、上學出門坐公交,還有看病的錢錢全算上,一共花費了七萬六千三百五十二塊八毛,六歲之前,屬于難照顧的的,她不知道花了多少,那就按照七到十五歲的花銷來算,七萬六這個數字乘以二,十五萬多一點。
“因著我的年紀是虛的,這六年是多算了的,其實是四年。但是從老人去世之后,我還是用的他們的剩下的積蓄,這個錢就包含在這十五萬多里了。”
徐家峻能怎么說?只能以撫養徐徐的花銷,大致的補給了一份,重新開了一張支票。
林雨桐把這之前跟林琳的賠償放在一起,然后推給律師,“請幫我以‘林雨桐’的名義,捐給兒童基金會。”
這么一大筆,都捐了?
是!都捐了。
徐家峻叫律師先去忙了,這才道:“你不需要如此,該是你的就是你的。”
是我的,我才做主給捐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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