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沒這樣的道理!
“別管誰用計策不用計策的,大明的事情別人管不著呀!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他犯了國法了,憑啥就得例外!”
呼喊之聲瞬間響成了一片。
緊跟著,有幾個書生樣的人往前擠,手舉的高高的,這是有話要說。
林雨桐抬手,“有什么話,上來說。”
嘩啦啦的,上來七八個。
一個高瘦的青年走到跟前,站在喇叭邊上,“娘娘……以法論,袁經略該殺!可法外,尚有理,尚有情!大明律例修訂之時,皇上和娘娘都曾說過,法理情,兼顧者,才為上。論了法,那是不是得論一下理呢?遼東情勢復雜,賀將軍瓜田李下的與滿人交往,是否言行上也有不妥之處。且不論孫元化是不是心存報復,只說他發現賀一龍跟滿人交往,心有懷疑,而后將懷疑直接稟報上官,拋開其人品行如何,此舉難道就沒有合理之處?袁經略一聽此話,當時怒不可遏,只帶親隨前去問話……袁經略是故意殺人,還是憤而拔刀,手誤殺人,說的清嗎?袁經略沒有辯解,但學生以為,他獨自前往這一點,頗為不合理。除非如學生猜測,他憤而拔刀,對方恰好回身,刀正中其身,導致賀將軍身亡。若是如此,袁經略就更是罪不至死。更何況,論情,也該考量帶兵的將軍的情緒。戰場上瞬息萬變之間,得做許多常人不能做的決斷。可等事過境遷,再來論罪……可有些事情,脫離了當時的時間,當時的背景,當時的氛圍……就都是錯的!而這錯事,在當時卻萬萬不能是錯。這般論罪,于袁經略是否亦為不公!”
說完,他拱手朝林雨桐行禮,“娘娘,大明已然失去了賀將軍,能否不叫再失去一員干將。讓袁將軍死在戰場上贖罪,難道不比斬殺了他,更有意義!”
很多人一聽這個話,好似也覺得有些道理!就這么殺了,有啥用呢?就是扔在戰場上當小兵小卒呢,也還有點用的呀!
一定得殺嗎?不一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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