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清風169
這事很麻煩!
安南屬不屬于大明?屬于。
那么,安南需要不需要遵守大明的律法?當然需要。
大明的律法說妻子偷人就能把她殺了而不治罪嗎?不是!
這是殺人呀!那種情況下,屬于特殊情況,情緒上來了,把人殺了,可以不判死刑。但是,你殺人了呀!
情感上來說,主要當初他娶人家沒有用手段,人家嫁她嫁的心甘情愿,那么,林雨桐從心里來說,煩死這種女人了!情感上,當然偏袒李自成,那狗東西男人殺了都是應該的。
但是從律法上,這可真是能要了命。
林雨桐先問兩人:“當時婚嫁可屬自愿?”
如何不是自愿?是那家三翻四次的托人上門,希望把女兒嫁給李闖。李闖當時還不樂意呢,在信上層戲言,說安南的女子膚黑,不若大明的女子白皙,他想等原配去了三年之后,請娘娘給他擇一淑女為妻。可那邊三翻四次的上門,推拒的過了,就都下不來臺了。在安南的統治,屬于雙方合作的關系,關系不能往僵的弄,這才應下這個親事的。可誰知道,就出了這樣的事端了。
林雨桐點頭,這話從高迎祥的嘴里說出來,可信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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