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培華已死,玉芬想要拿回兒子的監(jiān)護權,之所以還要起訴到法院,是因為公公婆婆不給她孩子。
公公婆婆在兒子死后,生活陷入困頓,身邊還帶著1個小孫子,而且小孫子馬上要上小學了,生活更加艱難。
這種情況之下,玉芬來要孩子,公公婆婆順水推舟把孩子還給兒媳婦,既能讓孩子回到媽媽身邊,又能給老夫妻減輕負擔,其實是兩全其美的事。
1開始玉芬是這么想的。
但是沒想到,公公婆婆堅決不把孩子給她。
理由就是田玉芬早已經(jīng)跟培華離婚,田玉芬不再是俞家的人,跟俞家沒有半點關系了。
孫子姓俞,是老俞家的傳后人,那是絕對不能給1個外人的。
本來,玉芬來要孩子的時候,還打算看在婆媳1場的份上,給公婆1點錢,接濟1下公婆。
因為俞培華還有兩個姐姐1個妹妹,日子都過得很差,也顧不過娘家這邊。
現(xiàn)在俞培華1死,沒留下什么錢給父母,父母年紀大了,生活肯定是很艱難。
可是玉芬沒想到公婆如此無情,讓孩子跟自己這個當媽的劃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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