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里,三倉深深體會到了什么叫“犯人”!
犯者,反也。
所謂的犯人,就是跟人類相反的一種動物。
用土話翻譯過來就是一句話,不是人了!
作為一個社會中人,一個正常的公民,在社會上既有他應盡的義務,也有他應該享受的權利。
比方說政治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嚴,通信自由,平等權等等。
但是到了看守所,作為一個人的這一切權利都沒有了。
什么人身自由啊,人格尊嚴啊,不要區別對待啊……等等等等,全沒有。
尤其作為一個新來的犯人,三倉發現自己連街上一條流浪狗都不如。
至少流浪狗還有逃跑的自由,他被獄霸欺負,想跑都跑不了。
而且街上的流浪狗雖然看起來混得有些凄慘,可也有狗的尊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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