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農村教育附加費、計劃生育費、優撫費、民兵訓練費、修建鄉村道路等民辦公助事業費。
“五統”從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開始實施的。
這些錢,一部分用到了農民的公共事業上了。
但是絕大一部分,是用在了國家建國初期“以農養工”這個政策上了。
建國后,我國之所以選擇了計劃經濟模式,主要原因就是為了優先發展工業,建立我們的工業體系。
而要在一清二白的情況下優先發展工業,就要靠農業扶植工業,也就是靠農業稅收和“三提五統”來支援國家發展工業。
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如果那個時候實行市場經濟,分田到戶,農業稅收和“三提五統”是要付出很大成本的。
不說別的,就說收取農業稅和三提五統費用,得需要多少稅務人員啊?
但土地實行大集體經營,稅收和三提五統的收取就容易多了,農業稅和三提五統的各種費用中直接從生產隊的收入中扣除或提取就是了。
三提五統在大集體時期,的確為國家工業建設做出過巨大貢獻。
這其實也是億萬農民對國家工業建設的貢獻。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