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丈人突然登門,家里的設施全都露了餡。
大衣櫥不見了,縫紉機也沒有。
不過這都是意料之中的事,因為對方其實知道是借的,這都是常識,相親的都這么干。
然后只要訂親了,女方再來看看家徒四壁,那也是絕對不敢退婚的,因為嫌人家窮這個理由,說不出口?。?br>
要是貪圖財物,嫌人家窮,退婚了,那這個姑娘也就名聲臭了,從此媒婆不敢上門,十里八村都知道有這么嫌貧愛富一家人。
閨女也就老在家里吧。
即使訂親以后,沒等過門的男方出事,殘廢了,殘廢了你也得嫁,不容許反悔。
呂劇《借年》,王漢喜家里窮得他娘都快餓死了,大年五更厚著臉皮去丈人家借點吃穿,未婚妻不但給他好多財物,還催他過完年趕緊來迎娶。
為什么?
還不是因為女方不敢退婚,一旦退婚就名聲盡毀,無人敢娶,甚至讓縣大老爺知道有人破壞鄉約民俗,除了罰得你傾家蕩產,還可能要進大牢。
嫌貧愛富是人的天性,但正是因為有了道義的約束,讓違約的成本變得承受不起,所以沒有人敢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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