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腳投票去選擇產品,商家則是根據用戶的選擇去投票。
這其實是個觸類旁通的道理,但是很多人就是想不到,就是“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的看不到。
即便是拉里·佩奇這種級別的商業大佬,也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其實他早就有過教訓了。
拉里·佩奇上臺之后,關閉了很多谷歌旗下的產品,其中有一款產品叫谷歌。
這款產品有點像紫微星在國內做出來的今日頭條。
但是,有一些核心理念上的區別。
谷歌是聚合器類的產品,就是把全網的優秀內容聚合在這款產品里,推送給用戶。用戶就不用在許許多多的網站中跳躍,只要登錄谷歌,就可以迅速地掌握到最新的社會動態了。
乍一看,是很好的模式,跟今日頭條很像。
其實根本不一樣。
谷歌并不生產內容,只是單純的搬運工。把別人家的優秀內容搬運過來推給用戶,然后獲得利益之后進行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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