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別說,這個策略一度還挺奏效。
過去幾個月內,愛斯達這邊還真把主要的矛盾對象放在了三星身上,認為三星的李家商業(yè)手段太無恥,伏低做小的去給谷歌當馬仔。
可仔細分析之后,發(fā)現(xiàn)根本就不是這么回事!
背后的大boss,其實是谷歌!
也就是說,對眼下的愛斯達來說,不管做什么,都一定是錯的,都一定不如三星那樣受到谷歌的歡迎。這是市場份額決定的。
既然這樣,愛斯達為什么要冒著巨大的風險跟蘋果打官司?
抄襲這是一定的,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打官司一定輸。
又是在美國,是蘋果的主場。
老老實實交一筆專利費,和解了就得了!
周不器道:“資本社會的生意,就只有一個評價標準,就是利益。愛斯達和谷歌的矛盾,不在于愛斯達的態(tài)度好壞,而是愛斯達的市場份額。這是不可調和的矛盾。跟不跟蘋果打官司,其實根本不重要。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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