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科技公司之間,抄來抄去其實都很正常。
專利大棒很多時候是巨頭用來對付新興小公司的工具。巨頭和巨頭之間,即便是發生了碰撞,很多時候也不會鬧到法庭上,打官司引來的公眾關注度太高,搞不好雙方都會名聲掃地,風險太大。
錢能解決的事,就不是事,無非就是利益分配的問題。
坐下來談談,也就解決了。
全世界都能看出來,現階段的智能手機全都在抄襲,三星不愿意花錢買平安,選擇去美國跟蘋果硬碰硬地打官司,需要極大的商業勇氣。
三星從來就不缺少這玩意,既腹黑,又冷酷。
前世,三星和lg,聯手了寶島的幾家科技企業,一起設了一個局,在等離子屏和液晶屏的選擇中把日企科技巨頭都給坑了。
然后,三星和寶島的電子行業就異軍突起,取代了日本進入了全世界的目光。htc就是在這種大背景下變成了一家世界級的手機巨頭。
這個時候,三星的對手就從索尼、松下、日立這些日企,變成了寶島的科技企業,htc首當其沖!
表面上看,htc是被蘋果靠著專利官司搞死的。
可是,蘋果一開始的訴求,只是想要專利費。htc一年收入將近100億美元,每年拿出1億美元的專利費支付給蘋果,根本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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