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的屬性就是點對點的,“中介”是一種反商業的產業。在互聯網的發展中,中介的價值會越來越低,直到消失不見。
現在是08年的4月份,廣告中介的地位已經沒有那么強勢了。
真正的大廣告主,都是直接去平臺上投放廣告。
比如百度、阿里、奔馳、上汽、王老吉、亞馬遜等企業來紫微星上打廣告,根本不需要通過廣告中介,直接跟紫微星溝通。
雙方會談,線下簽訂合同,這事就定下來了。
這種大企業,都有自己的市場部,都可以自己設計廣告的營銷方案,不需要由中介提供服務。
恰恰這種大企業的廣告,都是大訂單。
國內的網絡廣告產業,超過80%的市場份額都是由大企業完成的。只有那些中小企業,以及一些對互聯網行業一竅不通的傳統企業,才會選擇跟廣告中介合作。
也就是說,隨著時代的發展,“廣告-中介-平臺”這個產業鏈中,中介的話語權越來越低,廣告方和平臺方話語權越來越重。
尤其是平臺方!
比如紫微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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