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20%以下股份叫參股,使用的是成本法核算。大概意思就是子公司不分紅,母公司就不記賬。即投資的這家子公司,盈虧都跟母公司沒關系,是兩家完全獨立的公司。
既然沒關系,提請解散公司的理由就不夠充分,法院很難批準。
如果超過了20%,就是真正的“母子關系”了,子公司的盈虧收入要進入母公司的報表中。如果子公司虧損嚴重,母公司就有足夠多的理由來申請要求子公司解散,來減少自身的損失。
所以,20%就被稱作競爭警示線。
在投資并購的資本游戲中,20%是分割線。
很多企業玩并購,并不是一次性的收購,而是分批次的,先收購20%的股份,展開戰略合作,先試試看。
失敗了,反正不計入公司報表,影響可控。
成功了,再完成剩余股份的收購。
有人說持股51%可以對企業絕對控制,有人說67%是絕對控制權……都不準確,有的老板持有公司70%的股份,依舊做不到絕對控制,也能被小股東活活玩死。
最重要是雙方要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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