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互聯網之下,推動改革的當然也包括金融產業,互聯網金融一定也是未來的大勢所趨。
就比如貸款業務,傳統的老牌業務,服務效率低,缺乏算法的支持,貸款人審查階段層層設卡,風險評估模型落后且單調,審核花費時間長等等。
其實這種中間環節完全可以通過大數據算法和人工智能來審核,依靠互聯網技術來改善傳統流程的低效。
互聯網的p2p金融是一個代表著未來的積極向上的詞。
不過,在國內就不同了。
這玩意傷了太多人。
歸其原因,是美國和國內面對互聯網創新的兩種體制性的差別。不可能一種制度只有好沒有壞,也不可能一種制度只有壞沒有好。
國內的互聯網行業商業模式上的創新比硅谷還厲害,為什么?
因為監管。
國內的監管體制,是初期放手,后期嚴管。
初期放任公司去大膽地創新大膽地干,以防有些人不懂互聯網胡亂干預,導致遏制了創新。等這個創新性的行業發展起來了,監管部門慢慢明白這里面的道理,再出臺各種政策去指導和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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