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周大老板的說法,如果球衣賣得多了,這當然很好,可以賺到足夠多的贊助費。可是,怎么能保證球衣每年都大賣?萬一哪年球衣賣少了怎么辦?贊助費不就降低了嗎?
降低了,那是要擔責的。
與其要承擔那么大的商業運營風險,還不如就跟體育公司簽訂長期的固定贊助合同。一簽12年,每年固定收入2300萬英鎊,穩妥!
像很多世界500強公司,或者美國體育的一些商業聯盟那樣,營收降低了……總經理就要被解雇了。
足壇各大俱樂部的總經理、體育主管,幾乎都是球員出身,往大了說,他們已經形成了一個足壇利益共同體。
他們是足壇規則的制定者,在制定規則的時候,必然是以自身利益為主,而不是俱樂部老板的利益。
周不器的思緒飛轉。
以他的商業手段和運營策略,利用未來的互聯網信息傳播,他很有信心保證曼聯的球衣每年都能大賣,可是……他有點退縮了。
改革不容易。
推動曼聯的改革,最多是動一下曼聯內部一些人的利益。他是俱樂部老板,別人拿他沒辦法。可贊助商和俱樂部合作方式上的改革,一旦推動起來,那得罪的人就太多了。
在體育公司和豪門球隊的合作上,明明是球隊有主動權,可簽下來的合同卻是死死的,球隊變成了被合同鎖死的被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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