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呢?”
“行權價100元,花了不少錢。”
畢竟是老同事,沈向陽也在幫著張鴻光說好話。
這次離職,張鴻光搞得不太體面,違約了不說,還跑到競爭對手那去了。換成狠心一點的公司,直接把他兌現的這1萬股期權直接剝奪了都有可能。
紫微星還沒上市呢,區區1萬股也不可能在工商等部門注冊,完全就是紫微星自己的規章制度,想怎么辦就怎么辦。
真要這么干了,雙方就徹底鬧掰了,搞不好還要打官司。
如果是友好分手,可以用當前的市場公允價回購,每股可能會有400元。張鴻光相當于賺了一大筆錢。
這也不可能。
總不能讓他合同期內跳槽到競爭對手那里去了,還能白白從紫微星卷走一大筆錢。
那就只能是原價回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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